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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八)签署
新闻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更新时间:2011/12/19 14:41:04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13日在香港签署。在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和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签署了“补充协议八”。该协议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补充协议八》涵盖32项服务贸易开放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其中包括16个服务领域的23项开放措施,以及加强两地在金融、旅游和创新科技产业等领域的合作。双方还同意完善货物贸易原产地标准和放宽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及相关规定。在32项措施中,共有15项是落实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今年8月访港时所宣布的措施。


      在货物贸易方面,“补充协议八”容许业界把原产自内地的原料及组合零件价值计算在“从价百分比”内,有助业界利用《安排》给予香港货物零关税的优惠。


      双方同意放宽香港服务提供者定义中有关“实质性商业经营”的判断标准,除特例外,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向内地申请使用《安排》优惠措施的范围,不受其在香港经营的范围限制。


      在金融合作方面,“补充协议八”明确支持内地银行在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香港的国际金融平台发展国际业务;支持香港保险公司设立营业机构或通过参股的方式进入市场。


      蒋耀平指出,“补充协议八”包含3个亮点,一是扩大《安排》开放的广度,新增加了三个领域的开放承诺。二是增加了《安排》开放的深度,比如允许香港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所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等。三是扩大了《安排》的受惠面。修订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香港服务提供者定义,对《安排》开放措施起到了放大作用,便利了两地制造业进行深度资源整合和供需配置,扩大了香港服务提供者利用《安排》的范围,增加了其进入内地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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