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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给予上海18条简政放权政策
新闻来源:财新网         更新时间:2012/2/22 10:49:46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一系列新政策,下放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简化兼并重组中企业的工商登记手续等,在多项领域给予上海市先行先试权,支持上海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2月16日在上海发布,系统提出了支持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18条政策措施。


      根据新的政策,国家工商总局将下放应当由其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地点设在上海市,原来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可直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这将方便有关申请人办理注册手续,降低商务成本。


      在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方面,新政策将简化企业兼并重组工商登记手续,允许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该政策不仅简化了流程,也将减少企业重组过程中的流动资金成本。


      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可在合并分立完成之后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这一举措实质上是创设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简化了企业登记手续,避免了原先通过“一歇一开”的方式进行登记,给企业带来的重签租房协议、重办许可证件等诸多不便。


      此外,《意见》还鼓励公司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支持上海开展专利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出资研究工作。


      新的政策措施旨在从加快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出发,“简政放权”支持上海转型发展。


      近年来,上海市欲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在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创新转型的发展中获得了多项政策支持。上海市长韩正在《意见》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工商总局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上海将狠抓政策落实,制定出实施细则,明确推进举措和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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