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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新闻来源:法人         更新时间:2012/8/20 16:11:36    

      在中小企业普遍缺钱的情况下,隐藏在各种融资形式背后的刑事法律风险也随之显现


      伴随着全球金融风暴和欧债危机的蔓延,中国中小企业的处境更显艰难,资金是其最大的问题。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刚刚起步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不得不满足一些苛刻的条件,一些企业管理者往往为了达到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资金的目的,可能由于一时疏忽或操作不当而引发刑事法律风险。如此一来,不仅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还会连累到企业高管,使其面临牢狱之灾。


      民间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民间融资可能是几种融资方式中风险最大的,其最主要的风险在于,与非法集资之间只有“一纸之隔”。民间融资沦为非法集资的风险具体有两种:其一是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二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银行贷款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向金融机构贷款仍然是当前我国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主要渠道。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企业信用低、财务管理混乱、固定资产少、经营活动不透明、财务信息不公开等问题,这些恰好与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的要求形成强烈的反差,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审查监督时成本明显增加,由此导致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降低。为了减小自身的风险,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往往设置了更为严苛的标准和程序,以致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难度大大增加。中小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资金,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不择手段,采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等,由此而引发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