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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2/5/4 11:06:33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中国证监会29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酝酿许久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即将迈出重要一步。指导意见在许多方面有所突破,明确提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又做了一系列具体的制度安排。


      把好发行“入口关”发行人需积极履行信披义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规范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是保障发行人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力,把握好发行“入口关”的基础和前提。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在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主要有五方面的内容:其一,要修改完善相关规则,改进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弱化行政审批,逐步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其二,突出了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地位,进一步明确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各参与主体的归位尽责意识,对包装和粉饰业绩,加大惩处力度;其三,进一步突出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发行人要重视公司治理的健全性,中介机构要加强核查、判断并发表意见;其四,总结预先披露提前的实施经验,进一步提前预先披露的时间,逐步实现发行申请受理后即预先披露;其五,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完善发行程序,提高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