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文 号:财会〔2006〕4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6年2月15日 实施日期:2007年1月1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 号 ——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2006 年2月15 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虑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明确执业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阅读其他信息,以识别其他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不一致。
第二章 其 他 信 息
第四条 其他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惯例,在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包含的除已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其他信息主要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或治理层的经营报告;
(二)财务数据摘要;
(三)就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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