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RismoChina员工登录]             X

用户名  
密  码  
   
会计.审计
会员/员工登录

会 员:
密 码:

   
信息搜索
关键字:
范 围:
首页知识库会计.审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会计报表

档案编号:Down2009112894433发布时间:2009/11/28 9:46:29标签说明:法律

知识点说明:

法规标题: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文    号:财会[2006]3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6年2月15日
实施日期:2007年1月1 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第四条 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条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二章 合并范围

 

    第六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第七条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如需查看全文,请升级到注册用户(免费),下载档案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