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RismoChina员工登录]             X

用户名  
密  码  
   
会计.审计
会员/员工登录

会 员:
密 码:

   
信息搜索
关键字:
范 围:
首页知识库会计.审计会计其他会计规定会计核算办法
 
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档案编号:Down2009112212502发布时间:2009/11/22 12:52:15标签说明:法律

知识点说明:

法规标题: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文    号:财会[2003]18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3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3年1月1日

 

关于印发《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会[2003]1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民航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民航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民航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3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民航企业执行。民航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1993年颁布的《民航运输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
二00 三年六月十九日

 

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民航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民航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即“航空公司”)、民用机场和从事民航相关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民航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民用机场是指专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建筑物、装置和设施。民用机场不包括临时机场。临时机场的会计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如需查看全文,请升级到注册用户(免费),下载档案

 

【免责条款】